关于征求《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修改意见的函-pg电子麻将胡了
六市安办函〔2021〕45号
字号: 打印
关于征求《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修改意见的函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发送至贵单位征求意见,请于3月19日下午下班前书面反馈至市安委会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李泉峰,联系电话3379200(带传真)
电子邮箱: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攻方向,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开启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六安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培训。层层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地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市、县及各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强化学习效果。(牵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再重复列出)
2.扎实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对历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落到实处。尽快推动我市《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制定安全生产精准执法指导意见,推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3.制定实施“十四五”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六安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 严格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严格省安委会对我市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创新方式方法,高质量开展好2021年度过程考核和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切实发挥考核巡查的“指挥棒”作用。多措并举用好问题交办、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等“组合拳”,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 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推动《六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对新调整的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轮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修订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职责清单,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激励措施和退出机制,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报告相关规定,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大力推动各行业领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 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开展安全生产“融合年”活动,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市安委会十五个专项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专项小组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9.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为全市安全生产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严格事故挂牌督办,跟踪评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约谈、警示、通报等工作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扎实推进“1 11 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0.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推动各地、各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1. 适时考核调度通报。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督查考核重点内容。派出督查组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2.突出重点时节开展明查暗访。针对“五一”“十一”等重点节假日、全国两会及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抓住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突出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13.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功能作用,完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自动化改造,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闭环管理。强化硝化工艺、精细化工企业等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风险管控。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严格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持续开展化工园区整顿治理、提级达标。深化油气储存、城镇燃气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14.深化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深入开展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重点地下矿山安全整治攻坚。全面开展矿山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出入井管理、采空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快推进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严厉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严密管控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15.加大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化学品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质量检查。深刻汲取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严厉查处非法“挂靠”“挂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加强重点运输领域安全监管,严格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突出抓好铁路周边沿线、邮政、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政法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16. 加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运输管理。加强对爆炸品、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剧毒品等危险化学品货物的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开展危化品易燃易爆品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范检测信息系统应用,加强数据共享,严格车辆gps动态监管。严格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安全教育与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
17.开展建设领域安全治理攻坚。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违规压缩工期等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起重机械设备信息台账,严厉打击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和使用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等等)
18.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紧盯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督办。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完善基层网格化火灾防控管理机制,及时清除各类火灾隐患。开展彩钢板可燃材料装修排查摸底,坚决依法督促拆除整改。加强林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等)
19.深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机械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电梯工作制动器、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专项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长输管道、旅游、农机、渔业、校园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港口码头作业和渡运安全的监管,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教体局等)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做好源头防范。(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强化旅游景区设施设备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完善玻璃栈道(滑道、吊桥、漂流)等旅游项目安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规定,加大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创建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人防办等)
五、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1. 推进“智慧应急”建设。以开展全国“智慧应急”建设试点为契机,大力推进“6 n”重点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各领域应急系统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构建智能化的风险源头管控、险情应急响应、事故抢险救援网络。加快推进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贯通应急指挥通信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早日形成信息化战斗力,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2.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加快“工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实施,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推进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技术,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3.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防控。推动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全面淘汰地下矿山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2021年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重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24.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深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处)。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25.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渔业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责任单位:团市委)。
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26.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加快配套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落实事故前追刑责的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并定期通报(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筑牢安全底线(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7.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 监管”“互联网 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指导地方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对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全覆盖,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强化执法车辆、装备配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
28.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吹哨人”制度和举报奖励政策。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六安银保监分局)。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杜绝违法失信企业“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现象(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9.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草原防灭火、油气管道、水上救援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局)。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完善救援补偿、保险保障、奖惩激励、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
30. 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进校园等“五进”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